計量溯源性
通過文件規(guī)定的不間斷的校準鏈,測量結果與參照對象聯(lián)系起來的特性,校準鏈中的每項校準均會引入測量不確定度。
注:
1. 本定義中的參照對象可以是實際實現(xiàn)的測量單位的定義,或包括無序量測量單位的測量程序,或測量標準。
2. 計量溯源性要求建立校準等級序列。
3.參照對象的技術規(guī)范必須包括在建立等級序列時所使用該參照對象的時間,以及關于該參照對象的任何計量信息,如在這個校準等級序列中進行第一次校準的時間。
4. 對于在測量模型中具有一個以上輸入量的測量,每個輸入量本身應該是經(jīng)過計量溯源的,并且校準等級序列可形成一個分支結構或網(wǎng)絡。為每個輸入量建立計量溯源性所作的努力應與對測量結果的貢獻相適應。
5. 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不能保證其測量不確定度滿足給定的目的,也不能保證不發(fā)生錯誤。
6. 如果兩個測量標準的比較用于檢查,必要時用于對量值進行修正、以及對其中一個測量標準賦予測量不確定度時,測量標準間的比較可看作一種校準。
7. 兩臺測量標準之間的比較,如果用于對其中一臺測量標準進行核查以及必要時修正量值并給出測量不確定度,則可視為一次校準。
8.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認為確認計量溯源性的要素是向國際測量標準或國家測量標準的不間斷的溯源鏈、文件規(guī)定的測量不確定度、文件規(guī)定的測量程序、認可的技術能力、向SI的計量溯源性以及校準間隔。
9.“溯源性”有時是指“計量溯源性”,有時也用于其他概念,諸如“樣品可追溯性”、“文件可追溯性”或“儀器可追溯性”等,其含義是指某項目的歷程(“軌跡”)。所以,當有產(chǎn)生混淆的風險時,最好使用全稱“計量溯源性”。